跳转到内容

任建新 (法官)

维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书
任建新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
任期
第九届全国政协
任期
1998年3月—2003年3月
叶选平杨汝岱王兆国等30人同时在任
主席李瑞环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
任期
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任期
1988年4月—1998年3月
前任郑天翔
继任肖扬
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
任期
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
任期
1992年9月—1998年3月
总书记江泽民
前任乔石
继任羅幹
个人资料
出生(1926-08-05)1926年8月5日
 中國山西省河东道汾城县
逝世2024年9月21日(2024-09-21)(99歲)
 中国北京市
国籍 中华人民共和国
政党中国共产党 中国共产党
配偶牛立志
母校北京大学
网站任建新简历

任建新(1925年8月5日—2024年9月21日),中国共产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政治人物,原副国级领导人山西襄汾人,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肄业。曾任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,第十四届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、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,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;也曾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[1][2]

生平

[编辑]

任建新1948年从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肄业,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;在华北人民政府担任秘书工作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厅、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、国务院司法局担任秘书工作;1959年,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。在“文化大革命”中‘靠边站’,后下放“五七干校劳动。1972年恢复工作后,历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处长、法律部部长,中国贸促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;1983年,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党组副书记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1988年4月,升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、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,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,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。

1992年7月,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,当选中央书记处书记;同时,兼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、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,并继续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。1998年3月当选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,至2003年十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后卸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退休。

2024年9月21日,任建新因病在北京逝世,享年99岁[3]。9月25日,任建新遗体在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,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遗体告别仪式[4]

2025年8月5日,纪念任建新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举行,王沪宁出席[5]

家庭

[编辑]

妻子牛立志,清末东北富商、京剧科班富连成社创办人牛子厚孙女。

著作

[编辑]
  • 2005年5月,为纪念任建新从事中国政法工作50周年,人民法院出版社从任建新过去的文章、讲话中精选编辑出版了《政法工作五十年—任建新文选》一书。

参考文献

[编辑]
  1. ^ 何虎生, 李耀东, 向常福主编.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. 北京: 中国社会出版社. 2003. ISBN 9787800883934. 
  2. ^ 蔡开松, 于信凤主编; 曾卓明, 周溯源, 赵书刚副主编. 二十世纪中国名人辞典. 沈阳: 辽宁人民出版社. 1991. 
  3. ^ 任建新同志逝世. 新华社. 2024-09-21 [2024-09-21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-01-14). 
  4. ^ 张兴华. 任建新同志遗体火化 习近平等到八宝山革命公墓送别. 中国政府网. 2024-09-25 [2024-09-25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-11-11). 
  5. ^ 纪念任建新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王沪宁出席. 

外部链接

[编辑]

参见

[编辑]
中国共产党 中国共产党职务
前任:
乔石
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書記
1992年9月-1997年9月
繼任:
羅幹
前任:
顾林昉
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
1989年1月-1992年11月
繼任:
束怀德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机关职务
前任:
郑天翔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
1988年-1998年
繼任:
肖扬
前任:
王维纲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
1983年-1988年
繼任:
祝铭山